局机关各处室、贸促会各 部,各直属单位:
现将《淮安市商务局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淮安市商务局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
2:淮安市商务局因公请假审批单
3:淮安市商务局因私请假审批单
淮安市商务局
2018年7月18日
淮安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印发
附件1:
淮安市商务局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贸促会全体工作人员,外资招商处(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市园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市外贸服务中心、市商务信息服务中心等局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借用人员。 (二)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派驻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其他借出人员,请假(包括因公和因私)1天以内(含1天)直接向政务服务中心或借用单位请销假;请假1天以上,在向政务服务中心和借用单位请销假的同时,需按本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二、工作纪律
(一)全体人员要遵守局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工作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二)一般人员外出需要经处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处室(单位)负责人外出需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人员去向牌注明。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私自外出,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网购、炒股、聊天,不得大声喧哗,保持良好工作秩序,上班时间积极工作。
(三)因公请假,按外出天数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因私请假,需提前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类别
1、因公外出:在淮安市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
2、因公出差:超出淮安市区范围的公务活动。
3、因私请假:公休假、婚假、产假、病假、探亲假、事假等。
4、临时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或短时外出情况,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出2小时的按因私请假管理。
(二)批准权限
实行按级请销假管理制度。因公请假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因私请假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管理。
1、因公外出
因工作离开办公场所,一般工作人员需报处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处室(单位)负责人需报分管领导同意。
2、因公出差
一般工作人员,出差1天以内的(含1天),由处室负责人批准,不需要填写审批单。出差2天以上的(含2天),填写淮安市商务局因公请假审批单(附件2),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处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不需要填写审批单;请假2天以上的(含2天),填写淮安市商务局因公请假审批单。(附件2)
分管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3、因私请假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处室(单位)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含2天),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处室(单位)负责人,请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分管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另有上级文件规定的,按规定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所有因私请假需提前申请,明确工作接替人,并填写淮安市商务局因私请假审批单(附件3)。
4、临时请假
一般工作人员,由处室负责人批准;处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三)请假流程
1、因公外出。申请人当面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外出原由和去向,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当面汇报的,可采用短信、QQ、微信等方式向相关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2、因公出差。申请人在向准假领导汇报并获得批准后,通过办公平台(OA)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天数超过2天的(含2天),需填写因公请假审批单,经批准后交至办公室登记保存(直属单位指定专人保管)。因公请假中,出差目的地超过1个城市的需在审批单中注明。
3、因私请假。申请人在向准假领导汇报并获得批准后,填写因私请假审批单。其中: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的天数由人事教育处负责核定。审批单一式两联,一联交人事教育处,存根联由所在处室(单位)指定专人保管。
4、临时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或临时外出的,且时间不超过2小时,需提前通过短信、QQ、微信等可核查方式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并保留请假痕迹,无请假痕迹的一律视同不在岗。
(四)销假要求
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时返回,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并到办公室、人教处及所在处室(单位)进行销假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经准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返回后补办手续。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
四、职责分工
(一)人事教育处牵头负责日常考勤和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办公室配合,各处室参与。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检查1次。
(二)人事教育处负责因私请销假登记、建档。
(三)办公室负责因公请销假登记、建档。
五、责任追究
(一)对在检查中发现迟到早退等违反请销假制度或工作时间内网购、炒股等工作纪律的,将由局机关党委对其通报批评,处室(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一年内被督查发现违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两次及以上的,依据《淮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处室有存在违反请销假和考勤制度的,由分管领导约谈其负责人;一年内发生出现三人次以上违反本制度的,取消处室年度评优资格。
(三)因违反工作纪律被投诉属实或被市纪委、市软建办等第三方督查通报的,依据有关规定从重问责和处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淮安市商务局因公请假审批单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部门: |
1、请假事由及目的地: |
2、请假时间:自 月 日 至 月 日, 共计 天 |
请假人签字 | | 处长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局领导意见 | |
销假日期(办公室填):
备注: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统一交至办公室登记,请假人返回后及时销假。
附件3:
淮安市商务局因私请假审批单
2018第 号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部门: |
1、请假类别:□事假 □病假 □婚假 □公休假 □产假 □其他 |
2、请假事由: |
3、请假时间:自 月 日 至 月 日, 共计 天 |
请假人签字 | | 工作移交人 | | 处长意见 | |
人教处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局领导意见 | |
销假日期(处室或单位填): 此单交局人教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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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商务局因私请假审批单存根
2018第 号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部门: |
1、请假类别:□事假 □病假 □婚假 □公休假 □产假 □其他 |
2、请假事由: |
3、请假时间:自 月 日 至 月 日, 共计 天 |
请假人签字 | | 工作移交人 | | 处长意见 | |
人教处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局领导意见 | |
销假日期(人教处填): 此单由处室(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