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 索 引 号 | 014290053/2012-00074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
| 文 号 | HA021B04022005003 | 公开日期 | 2012-10-17 | ||
| 文 号 | HA021B04022005003 | 公开日期 | 2012-10-17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经费审批报销制度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经费审批报销制度 | ||||
| 时效说明 | |||||
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和使用好本局年度经费,保证各项政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审批制度
经费审批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各项经费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由经办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证明,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安排各项开支时,要分清轻重缓急,确保重点。一次性用款在1000元以下的正常性经费开支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超过l000)元的正常性经费开支(不含工资性经费、办公室统一结算的邮电和燃修费)和各项非正常性开支,需报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数额较大的由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局长批报。财务处每月15日前必须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送财务报表。每季度由局财务分管领导向局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二、经费报销制度
(一)会议费报销制度。坚持会议审批制度。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主办处室要按会议通知事先编制好会议费开支计划,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期和标准,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会议经费由办公室和有关处室在会后及时结算,附上会议费审批表、食宿费原始单据、会议通过或参会人员签到名册等有关附件,并在发票上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必须严格按照《淮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中规定的交通费、住宿费标准执行。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后10日内填写报销单,先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如遇特殊情况,处长及处长以下工作人员需要乘坐飞机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出差原则上不得一人住单间,机关人员不得报销淮安市内出租汽车费。
(三)燃油、汽修费报销制度。机关所有车辆必须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驾驶员在规定的限额内到具体经办人员处领取。并严格履行油票发放登记手续。汽车修理由办公室填制修理单到指定的修理厂修理,修理费用超过300元的,先由班长和指定专人在市内寻找维修质量好、信誉高、价格适中的修理厂,再经分管副主任审批后,到定点修理厂修理。驾驶班对每个驾驶员的燃修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并做好日常登记工作.每月公布一次。未经办公室和分管副主任签字同意的燃修费,财务处一律不予结算。
(四)办公费报销制度。办公室办公用品中常规用品。如笔墨、信纸、稿纸、记录本、报刊杂志等由办公室编制年度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征订。零星添置用品,由各处室提出计划,经办公室汇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五)印刷赞报销制度。文件及材料需要在印刷厂印刷的,由处室提出要求,办公室扎口把关,经分管领导同意;凭领导批准单结账。
(六)电话费报销制度。办公室电话费用每月由市电信局办理托收手续;局领导的住宅电话及手机费用,按淮办发[1998]1号文件执行。
(七)加班餐费报销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而又必须用工作餐,经同意,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当月凭发票和附件报分管副主任签字后报销。
(八)医疗费、独生子女学杂费报销制度。工作人员的医疗费、独生子女医疗费、学杂费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关单位必须在每月25—30日与办公室结清当月发生的会议、燃修、印刷餐饮等费用,过期财务处不再予以报销,责任由有关处室自负。
(十)专项费用报销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凡从市财政或外单位拨缴来的专款,使用者不得突破,如有突破由使用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