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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53/2022-00049 发布机构 淮安市商务局
文  号 淮商建〔2022〕65号 公开日期 2022-05-24
文  号 淮商建〔2022〕65号 公开日期 2022-05-24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淮安市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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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淮安市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经济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近日,我市成功入选省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地区。为深入开展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方法路径,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局制定出台了《淮安市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淮安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9日 

 

 

淮安市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淮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商务信用监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大力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建立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助推我市商务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聚集成品油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重点民生领域,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形成行之有效的信用监管机制和模式,不断提升商务信用监管水平。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商务信用制度更加规范,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制度基本建立,信用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意识大幅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1、开展诚信宣教活动。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诚信兴商宣传月”“第五届食博会”等时节,宣传商务法律法规,开展诚信宣传系列活动。认真梳理商务法律法规规章并汇编成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遵规守纪,诚信经营。

2、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行政相对人在办理适用于信用承诺制的审批备案、招标投标、政策资金等事项时,必须提供信用承诺内容,并作为信用监管的依据。及时制定统一规范的信用承诺文本,并利用局网站、“信用淮安”网站等渠道,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宣传和公示。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3、拓展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许可、评先评优、资金支持等事项中,充分应用信用报告。

(二)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4、建全信用信息归集更新制度。信用信息,是指我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能反映行政相对人和其它信息主体有关信用情况的记录。信用信息共享更新的主要内容分为信用数据、“双公示”信息、“红黑榜”信息、信用新闻四类。通过科学分类、及时归集、有效应用、广泛共享,全面推进我局信用信息体系建设。

5、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研究出台《淮安市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在成品油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开展商务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分AAA、AA、A、B、C五个等次。对B、C级实施重点监管。

(三)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6、强化信用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7、建立信用修复“两书同达”机制。相关处室及单位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附件2)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附件3),做好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登记(附件4)工作,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帮助已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市场主体完善信用修复材料,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8、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贯彻落实《淮安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将招标投标、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黑名单,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并依法采取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的约束和惩戒措施。

(四)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

9、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统一标准的监管信息公示清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7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及局网站上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10、拓展“信易+”场景应用。实行行业信用评价与信用审查报告相结合,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推广应用“信易批”,对诚信主体实行优先审批、简化程序、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推广应用“信易选”,对诚信主体在评选评优中享有优先考虑推荐;推广应用“信易展”,对往年在广交会、食博会中参展的诚信主体享有优先安排展位权。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准备阶段(2022年5月)。依据全省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适时召开座谈会,为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做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围绕商务信用监管4项任务10条措施积极推进,创新工作举措,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9月)。巩固商务信用监管工作成效,总结试点工作做法、成效及问题,向省厅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构建立体化、长效化的商务信用监管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各县区商务部门、局相关处室及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以业务职能的有机融合促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

(二)压实各方责任。市场处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局机关处室要各司其职,将商务信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商务部门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商务领域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相关行业、领域的信用监管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相关处室及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服务对象遵规守纪,做好诚信经营。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积极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淮安市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3.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

          4.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登记表(样表)

 

淮安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

淮商建〔2022〕65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