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053/2023-00002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商务局 | ||
文 号 | 淮商建〔2023〕2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10 | ||
文 号 | 淮商建〔2023〕2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1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淮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行动方案》要求,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照完整社区及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抓紧确定2023年试点生活圈名单,并制定试点生活圈专项建设方案,明确项目清单、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按方案积极组织推进落实,并于2023年1月20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2023年试点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联系人:隋思源,电话:83900039,邮箱:2035422554@qq.com。
淮安市商务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安市民政局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淮安监管分局 淮安市邮政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淮安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3年1月 4 日印发
淮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下简称“便民生活圈”),是指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精神,扎实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服务民生、便利消费为宗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思路,以社区居民出家门步行5分钟左右可到达便利店、10分钟左右可到达菜市场、15分钟左右可到达超市为基本要求,加快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从2023年起,三年试点期间,每年选择不少于10个商业业态较为齐全、商业设施和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社区商圈开展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不断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培育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加快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及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设改造完成不少于40个便民生活圈试点商圈,社区商业便利化、品质化水平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生活便利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网点布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参照《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GB∕T 37915-2019)等相关标准,做好便民生活圈建设与《淮安市城区市场体系(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20-2035年)》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摸清城市商业网点底数及社区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消费需求等,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商业网点布局,明确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规模、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商业和住宅可相对分离,商业设施与社区风格相协调,推动商居和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齐商业设施短板。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盘活闲置的社区资源,因地制宜配齐便民商业设施。统筹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用房,重点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改造社区商业综合体、社区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把邮政(快递)营业场所、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通便民“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丰富便民商业业态。通过引进品牌企业、扩充现有网点功能等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优先配齐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药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快递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基本保障类业态,支持基本保障类业务网点的服务叠加,提供“一点多用”服务,更好就近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必需。根据社区发展基础和居民消费需要,积极引进品牌连锁企业,渐进式发展对居民生活品质提升迫切需要的老年康护、特色餐饮、运动健身、保健养生、书店书吧、教育培训、幼儿托管、休闲娱乐等品质提升类业态,满足居民多元化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大中型超市、便利店、餐饮、药店、家政等商贸企业发展直营连锁,对形象标识、门店管控、设施配置、服务标准、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实行“六统一”,发挥以大带小作用,开放供应链、物流渠道及门店资源,为传统夫妻店、杂货铺提供集采集配、统仓统配等一站式服务。支持发展社区商业专业运营商,对社区商业整体规划、统一招商、统一运营、规范管理,提升运营水平,探索“政府建设、企业运营”“企业投资、政府补贴”等市场化驱动模式,发挥运营主体的商业运营能力和街道社区对所属网点的管理优势,推动企业与社区共同创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便民服务能力。鼓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菜市场)、各类社区商业网点延伸便民服务功能,搭载网订店取(送)、代扣代缴、代收代发、打印复印、家政预约、旧物回收等项目,实现“一店多能”。推广“中央厨房+冷链+餐厅”“中央厨房+外卖”等模式,创新服务品类延伸服务链条,满足居民个性化消费需求。鼓励社区便利店、药店等延长营业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营业。鼓励连锁药店利用专业力量拓展老年康护、保健养生咨询或培训等项目,设立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保留面对面人工服务,提高便民的“温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数字转型发展。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家政网络平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向周边居民提供养老、托育、家政、购物、餐饮、休闲等信息服务,完善社区便民生活圈导视图,为社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平台。支持品牌连锁企业(便利店、药店、家政服务站、美容美发店等)数字化转型,通过微信小程序、APP等提供信息查询、社区团购、线上购物等各类服务。推进智能信包箱(快件箱)、自助售卖机、无人值守商店等智能设施进社区、进门店,提高社区商业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发挥多方协同作用,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加强环境整治和自律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在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同时,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打击消费欺诈、假冒伪劣行为,促进社区商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社会营商环境。落实社区团购“九不得”规定,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维护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打造公平公开、广泛参与、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商务局、市住建局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把便民生活圈作为扩大内需和做好“六稳”“六保”任务的有效手段,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统筹推进全市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管委会要积极发挥属地作用,研究出台配套措施和细化方案,解决难点痛点,推动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便民生活圈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支持微利业态经营力度,清理规范用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房租减免、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和企业按规定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为老服务、应急保供等名单企业依法依规提供信贷、保险优惠政策,创新消费信贷服务。落实加快便利店品牌连锁发展有关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银保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推广。便民生活圈建设边试点、边总结,对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宣传报道,推动便民生活圈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