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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53/2024-00062 发布机构 淮安市商务局
文  号 淮商建〔2024〕68号 公开日期 2024-07-01
文  号 淮商建〔2024〕68号 公开日期 2024-07-01 失效日期
名  称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4004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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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4004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怡委员: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ZXTA32080020240047号提案《关于建立规范管理商业预付卡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及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对您的提案建议形成如下答复。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建立了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提请市政府同意并印发了《淮安市单用途预付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商务局主要领导为副召集人、市商务、新闻出版、发改等16部门及10个县区(开发区、园区)分管领导组成的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系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处室及县区(开发区、园区)商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各相关县区(开发区、园区)成立了相应组织。

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预付卡专项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年10月前后及及重大节假日,对预付卡发行重点商户进行检查,重点看“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对个别企业存在的台账登记不规范、不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制度等及时要求整改。

三是加强《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知识宣传。每年结合预付卡工作检查及局商务执法工作宣传,开展《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宣传。分别为经营商家和广大消费者编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告知函》和《预付卡消费提醒函》,更好规范预付卡发行和消费行为。

四是做好预付卡发行企业金融风险监管工作。根据市金融办及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预付卡发行企业进行宣传,要求预付卡发行单位,切实做好预付卡销售风险宣传,杜绝利用预付卡融资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五是及时协调处理预付卡消费纠纷。对通过电话投诉及12345平台等交付的投诉件,及时了解情况,根据消费纠纷类别,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职责分工,分别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协调处理。

二、关于提案中三条建议的答复

一是关于“尽快建立商业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省商务厅将根据推进预付卡管理工作需要建设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称管理服务平台),并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对接,管理服务平台具备业务管理、资金监管、信息披露查询、异常监测预警等功能。管理服务平台将同时开通移动端,为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商务、民政、教育、农业、文旅等预付卡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综合管理部门,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等对接端口,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预付卡消费实现协同监管,形成管理合力,以更好打造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我们正在筹备建设“淮安市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对连云港平台建设及使用运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相关调研报告,且目前正联系相关网络科技公司及银行进行合作谈判。

二是关于“对预付卡所充金额,与消费者签订协议,明确商家发生停业或转让行为时,给消费者预付卡余额的偿还比例”的问题。在《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中要求,商家发行预付卡要进行预付卡发行章程公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数量、类别, 出现问题的解决机制和办法等。如果消费者要求,还应该签订相关协议,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形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明确商家如果发生停业或转让等行为时,商家所应退还的余额比例等。

三是关于“加大查处力度”的问题。市公安部门表示严厉打击涉预付费商户“捐款跑路”犯罪,将对各部门移送的商户假借预付费、充值促销之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立案侦办,重点查处一批消费者预付费后“捐款跑路”实施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的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部门表示将加大力度依法组织、指导、查处涉及预付卡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四类违法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真诚期望您一如既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更好推动淮安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复。

 

 

淮安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5日

 

 

 

联 系 人:蒋洪扬

联系电话:8390035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淮商建〔2024〕6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