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053/2024-00106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商务局 | ||
文 号 | 淮商运〔2024〕118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15 | ||
文 号 | 淮商运〔2024〕118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15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淮安市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各县区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经发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淮安市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商务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淮安市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建材产品
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苏发改资环发〔2024〕1001号)、《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4〕418号)和《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优化调整我省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4〕437号)要求,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保障活动稳妥有序开展,结合淮安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按批投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是智能家居类:智能门锁、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开关(含智能插座)、智能音响(箱)。二是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类:成品门窗、涂料、瓷砖、石材、木质地板、板材、墙板、墙布、墙纸、家具(含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柜类、全屋定制类)、吊顶(含龙骨)、灯具、卫浴洁具、洗水槽、升降晾衣架。三是居家适老化改造类:沐浴椅、坐式淋浴器、暖风机、呼救器、护理床、监控摄像头。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经过认证的绿色节能、节水产品。
对个人消费者在我市公布的活动商家购买纳入补贴名录的产品,按照产品成交价的15%给予补贴,每户享受总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0元。
四、参与条件
(一)平台参与条件。本次活动合作平台通过公开遴选确定。平台负责提供系统保障技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后台数据等,及时识别骗取、套取政府补贴等违法行为,向有关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二)商家参与条件。
1. 自愿报名参与活动,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具有良好的征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市场主体可开设线上线下专区,便利广大群众购置建材产品。
2. 参与市场主体按属地原则公开申报,县(区)、园区商务部门初审,向市商务局推荐报送初审合格市场主体,经市商务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纳入活动。
3. 同意与公开遴选确定的支付结算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4. 能够销售绿色建材产品、适老化产品,并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的,优先予以审核上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能力。
5. 参与活动市场主体对家装家居产品标准和质量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全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能够垫付消费补贴资金。线下销售门店在显著位置张贴承诺书;承诺杜绝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如不符合,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责令退还补贴;积极配合商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
6. 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必须尊重消费者的选择,不得差异化对待新款、老款家装商品,不得借专项活动清理旧货积压库存,凡符合专项活动要求的商品应当全部纳入商品池,为消费者创造公平、多元的购物环境,满足消费者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
7. 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应建立销售明细台账(包括:销售日期、商品品名、商品编码、销售单价和总价、补贴金额、消费者姓名、电话、收货地址、送货信息等),销售商家需按照要求将收货地址等相关信息上传至系统。
8. 参与市场主体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建立家装销售商家“能进能出、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活动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违反活动规则的商家,采取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参与资格,追回已享受的所有补贴款,实现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
五、补贴流程
1.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购买家装家居产品,鼓励购买绿色建材产品。
2. 个人消费者通过活动合作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消费,系统判定消费者购买资格及政府补贴金额,在购买产品支付环节直接抵扣,消费者仅需支付最终成交价格扣除补贴后的应付金额。
3. 消费者参与活动,购买符合要求的建材产品并开具发票。发票和小票上应注明“建材产品购置补贴”字样,用于配合相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调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4. 参与活动市场主体或销售商家在活动支付平台相关端口提交个人消费者享受优惠相关证明材料,平台将进行审核。
5. 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及销售商家提供经审核符合补贴要求的销售明细供商务局审核后,由合作支付机构进行补贴打款。
对于在10月25日至11月12日期间通过活动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的,采取事后申报的形式参与活动。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联系活动商家,活动商家在活动支付平台相关端口提交个人消费者申报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片、手机号码、个人普通发票原件照片和对应的商品明细、支付凭证、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及银行卡预留手机号、个人消费者住户房屋信息等),审核通过后按照活动标准以补贴消费者。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将退回限期修改,逾期作废。
六、补贴规则
(一)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二)审核流程:合作支付机构按批次提供申请审核信息报市商务局审核确认。
(三)清算流程:商品销售款(不含政府补贴)在T+1工作日清算(节假日除外),政府补贴款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后,30天内划拨至参与活动主体对公账户。
(四)退货规则:如出现退货情况,退货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政府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
七、监督管理
市商务局汇总合作支付机构资金结算信息,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后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拨付至合作支付机构。合作支付机构要加强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划拨到活动市场主体对公账户。
八、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活动;负责征集活动参与主体,负责组织合作支付机构对消费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配合市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对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与市财政局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资金,配合市商务局对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绿色、环保、智能等方向,结合市情引导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购置补贴活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行旧房改造、厨卫局部改造的惠民产品和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家装家居企业开展进社区、进基层开展促消费活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督促参与活动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处价格欺诈等行为;做好活动中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九、附则
1. 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有权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参与商家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活动结束日止。
淮安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