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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53/2025-00043 发布机构 淮安市商务局
文  号 淮商建〔2025〕48号 公开日期 2025-07-08
文  号 淮商建〔2025〕48号 公开日期 2025-07-08 失效日期
名  称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5005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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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5005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孙洪慧委员: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ZXTA32080020250059号提案《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及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围绕提案反映问题及建议形成如下答复报告。

一、前期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基本情况

一是始终强化组织领导。市领导对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问题始终非常重视,多次提出要求,督查推进。2021年6月,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批准印发了《淮安市单用途预付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及10个县区(开发区、园区)分管领导组成的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了长效机制。2025年1月,市政府将构建预付式消费数字化系统列入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2025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提出强化信息共享、实施分类监管的措施要求。

二是常态开展宣传警示。每年学雷锋志愿者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都会组织开展《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宣传进社区、进商场、进广场活动,编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告知函》《预付卡消费提醒函》,同时利用标语横幅、户外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根据职责分工,我局重点加强零售、非星级住宿(连锁宾馆)和餐饮、居民服务业3类行业领域预付式消费宣传,督促企业做好备案登记、控制发卡规模、落实“三项制度”(限额、非现金、实名),严格防范利用预付卡融资等不良现象。2025年以来,市商务局层面已组织各类宣传5个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

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将预付卡管理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重点,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期间,坚持市县联动、部门联合,对发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将企业建立台账登记、落实公示制度等情况作为推动履行“三项制度”、加强自我管理的重要抓手。对群众电话投诉、12345平台转交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对需要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发挥局聘任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指导解决,努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当前预付式消费市场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法规体系不健全,监管标准不统一。当前我国预付卡监管主要依赖2012年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和2020年江苏省颁布的《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属部门规章,仅是规范了商务领域的预付卡管理,未覆盖教育、体育、交通等行业领域。《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属省级行政规章,对违规发卡单位缺乏行政处罚“硬措施”,仅依靠风险预警、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等“软办法”进行管理,收效甚微。2025年3月14日,最高法公布了预付式使用环节违法处罚细则,但对发卡环节监管目前立法还是空白。从全国范围看,北京、上海等地出台了预付卡管理条例,而多数省份仍缺乏专项法规,跨区域消费纠纷处理困难。

二是监管权限分散,协同机制缺失。预付式消费涉及商务、金融、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但部门职责划分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及预付卡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行为,商务、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预付卡管理工作。

三是资金安全风险突出,消费者维权困难。预付资金缺乏第三方的存管机制,商家可随意挪用资金用于扩张或投资,一旦经营不善即引发“爆雷”。今年4月份,清江浦区“巴拿拿”洗衣店闭店问题,据后来了解,3月份开始出现异常发卡现象,清理欠款时发现大量账目不清的问题。许多经营者不与消费者签订预付消费合同,即使签订合同也会附带“最终解释权归商家”“过期作废”等霸王条款,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面临举证难、退费难、追偿难问题,民事诉讼周期长达数月,维权成本高昂。

四是技术手段滞后,风险预警能力不足。目前,全国尚未建立统一的预付卡备案与监管信息平台,杭州、泰州、济南、连云港等部分地区建立监管信息系统,但系统数据孤岛现象严重,对集团发卡、品牌发卡等跨地区经营单位,难以动态监测其经营状况,缺乏异常发卡行为(如短期内大量发卡、频繁变更法人)预警模型。

三、下一步加强预付消费市场管理主要打算

(一)推动部门协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目前预付式消费领域还没有相关上位法作依据,设区市人大部门没有权限出台此类地方性法规。近期,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市政府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订《淮安市预付式消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预付式消费违约、携款“跑路”、设置“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二)加强信息监管。根据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相关安排,截至6月底,“淮·安付”预付式消费数字化系统平台已经建成并完成性能测试,目前进入宣传推广、吸引经营者入驻阶段。该系统主要有四大功能:一是全闭环监管体系。系统通过“数字+金融”赋能,构建从发卡、消费到退费的全流程监管机制,解决传统预付消费存在的资金挪用、商家跑路等痛点。二是预付卡信息化管理。支持经营者和消费者双向数据对接,包含发卡备案、余额查询、消费记录追踪等功能,实现预付交易透明化。三是政府治理与风险防控。通过数据整合分析,对异常交易进行预警,形成经营信用评估,为政府部门提供监管依据。四是运营推广支持。系统配套日常运营服务,消费者通过小程序登录支付,可以收到充值提醒、低额预警等功能,实现安全消费。(具体见“淮·安付”功能介绍)。

(三)参与联合监管。“淮·安付”系统建成运营后,我局将积极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经营者尽可能多地入驻。继续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强调研检查,及时向运营方反馈意见建议,推动系统功能更加完善、高效。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对接,定期列出入驻系统“白名单”,通过媒体公示为经营者增信引流。根据市统一部署,积极整治行业领域预付式消费突出问题,加大“双随机”检查力度,将未入驻系统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合同范本+负面清单”制度,禁止设置霸王条款。通过开展整治、齐抓共管,不断净化预付式消费市场环境。

特此报告。

 

 


                        淮安市商务局  

                        2025年7月7日

 

 

 

联 系 人:蒋洪扬

联系电话:0517-8390035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淮商建〔2025〕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