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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53/2025-00044 发布机构 淮安市商务局
文  号 淮商建〔2025〕49号 公开日期 2025-07-08
文  号 淮商建〔2025〕49号 公开日期 2025-07-08 失效日期
名  称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5028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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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50287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委员清江浦区联系小组:

十分感谢对商务工作的关心!贵组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ZXTA32080020250287号提案《关于改进商务执法 提高预付卡监管实效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协同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办理,围绕提案反映问题及工作建议形成如下答复报告。

一、开展预付卡监管工作的情况

一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2021年6月,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批准印发了《淮安市单用途预付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及10个县区(开发区、园区)分管领导组成的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了长效机制。2025年1月,市政府将构建预付式消费数字化系统列入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2025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提出强化信息共享、实施分类监管的措施要求。

二是开展常态宣传。每年学雷锋志愿者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市有关部门都会组织预付卡宣传进社区、进商场、进广场等活动,通过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告知函》《预付卡消费提醒函》,利用标语横幅、户外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广泛宣传。我局根据职责分工,重点加强零售、非星级住宿(连锁宾馆)和餐饮、居民服务业3类行业领域的发卡企业宣传,严防利用预付卡融资等不良现象。今年以来,市局层面已组织相关宣传5个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

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有关部门将预付卡管理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期间,坚持市县联动、部门联合,对发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完整台账资料,按要求做好信息公示。对群众电话投诉、12345平台转交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对有关司法问题,协调法律指导解决,努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下一步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主要打算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目前预付式消费没有上位法作依据,市一级人大只能出台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没有权限直接立法。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省人大代表沟通,提出立法议案,推动出台我省预付式消费管理地方性法规。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以部门为主体严格贯彻现有规章,加强行政管理。近期,根据市政府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要求,安排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11个部门制定《淮安市预付式消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预付式领域突出问题。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商务部门三类行业领域占比较大,市商务局园区执法大队已经撤销,市预付卡管理联席办已经取消,县区部门只有10至20人,且未设镇街一级派出机构。对此,我们积极向市委编办反映,建议将商务执法职能划转其他部门,在此之前,我局继续加强“双随机”检查,将未入驻“淮·安付”系统的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协助司法机关严惩非法融资、圈钱跑路等预付消费违法行为。

三是坚持科技赋能。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2024年11月份,由市市场监管局带队对杭州、泰州、连云港等地建立平台、加强管理的做法进行考察学习。随后,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金发集团牵头,市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文旅局、卫健委、体育局等行业部门配合,启动开发我市预付式消费数字化系统工作。截至6月底,系统已经建成并完成性能测试,目前进入宣传推广、吸引经营者入驻阶段(具体见“淮·安付”功能介绍)。

四是协助系统运营。“淮·安付”正式运营后,我局将积极做好商务部门负责的三个行业领域的宣传推广和服务指导工作,推动经营者尽早、尽可能多地入驻系统。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以及相关主题活动中,继续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强调研检查,及时反馈各方面意见建议,推动系统功能更加完善高效。定期公布入驻系统经营者“白名单”,树立导向,营造氛围,逐步扩大系统影响力,提高利用率。

 

 

                         淮安市商务局  

                        2025年7月7日

 

 

 

 

 

联 系 人:蒋洪扬

联系电话:0517-8390035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淮商建〔2025〕4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