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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53/2025-00052 发布机构 淮安市商务局
文  号 淮商建〔2025〕57号 公开日期 2025-07-21
文  号 淮商建〔2025〕57号 公开日期 2025-07-21 失效日期
名  称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5023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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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ZXTA3208002025023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照新委员: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消费工作的关心!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ZXTA32080020250233号提案《关于规范市场管理 推进放心消费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及时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梳理研究,形成如下答复报告。

一、前期规范市场管理、推进放心消费有关情况

(一)推动联合监管。商务部门作为经济发展部门,主要从产业布局、行业发展、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行业领域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安全生产等监管执法。工作中,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心消费。针对预付卡领域突出问题,今年1月份,市政府将建设预付式消费数字化系统列入民生实事加以推进。5月份,市市场监管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职责分工,提出了强化信息共享、实施分类监管的措施要求。

(二)加强常态监管。根据有关法规文件和部门职责,商务部门负责零售、非星级住宿(连锁宾馆)和餐饮、居民服务3类行业领域预付式消费监管(不包括产品质量、价格、虚假宣传等问题的监管),同时负责成品油领域零售许可、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管理工作。我们通过加强常态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构建高位推进机制,通过制定年度计划、列出职责清单、党组按季调度等措施,推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通过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网格管理,解决经营主体面广量大、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

(三)协助消费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耐心做好解释和咨询工作。在预付消费领域,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印发的《淮安市预付式消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预付式消费违约、携款“跑路”、设置“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关于福壹家超市资金链断裂导致预付消费不能进行的问题、“巴拿拿”洗衣店闭店处置问题,根据市领导要求和工作分工,我局安排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指导属地政府制定解决方案、参与做好聚众上访维稳工作。

二、下一步规范市场管理、推进放心消费主要打算

(一)加强预付式消费管理。根据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截至6月底,“淮·安付”预付式消费数字化系统平台已经建成并完成性能测试,目前进入宣传推广、吸引经营者入驻阶段。该系统主要有四大功能:一是全闭环监管体系。系统通过“数字+金融”赋能,构建从发卡、消费到退费的全流程监管机制,解决传统预付消费存在的资金挪用、商家跑路等痛点。二是预付卡信息化管理。包含发卡备案、余额查询、消费记录追踪等功能,支持经营者和消费者双向数据对接,实现交易透明化。三是政府治理与风险防控。通过数据整合分析,对异常交易进行预警,形成经营信用评估,为政府部门提供动态监测工具。四是运营推广支持。消费者通过小程序登录支付,可以收到充值提醒、低额预警等功能,实现安全消费。根据职责分工,我局积极做好本行业领域推广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营造放心消费良好环境。

(二)构建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根据有关法规文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消费者协会、行业调解委员会等社会组织专业化建设,提升业务咨询和纠纷调解能力,联合司法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三方公开协作调解服务。创新投诉处理模式,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米”,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2315”平台对外提供投诉举报和咨询服务,集中受理、统一指挥、分层办理、上下联运,实现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两个100%”。拓宽投诉处理渠道,完善7×24小时服务机制,畅通电话、互联网、传真、邮寄和窗口渠道,提供全天候服务。推进线上解决机制,大力推进“消费争议在线解决机制(ODR)”建设,目前已发展ODR企业74家,有效提高了消费维权效率不高的问题,实现调解消费纠纷即时化、不跑腿。

(三)强化市场主体诚信建设。探索使用“信用+监管”新型监管模式。根据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对企业进行信用风险自动分类,每月动态更新,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各个监管部门涉企信用信息,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的顺序,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 类)、信用风险一般(B 类)、 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依据信用分类实施精准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监管部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增强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发挥信用激励约束作用,依法严查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对诚信守法企业给予表彰和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在荣誉评选、项目审批等工作中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诚信自觉性。

 

 

                             淮安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1日

 

联 系 人:隋思源

联系电话:0517-83900039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淮商建〔2025〕5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