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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53/2019-00001 发布机构 淮安市商务局
文  号 淮商党组〔2019〕5号 公开日期 2019-02-26
文  号 淮商党组〔2019〕5号 公开日期 2019-02-26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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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贸促会各部,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局“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对照方案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如实留存资料,自觉接受监督。

 

 

   2019年2月26日

 

 

 

 

 

 

 


市商务局“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深入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廉政勤政

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手段,进一步健全绩效考核、督查激励和追责问责机制,全面排查“上推下卸、推诿扯皮”等“中梗阻”现象,着力破解“懒、推、怕”难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表现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隐性顽疾,教育引导大家敢作为、真作为、善作为,实现工作提标、效率提速、风气提质,为推动全市商务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对象

本次行动以领导班子、具体履职处室负责人为重点,面向全体公职人员开展。

三、  治理重点

对照中纪委和省委、市委明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问

题,结合前期组织的“为官不为、廉而不勤”、“两为”整治、全市营商环境等专项调研中涉及“中梗阻”现象的其它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整改三方面23类问题,其中,根据我局具体情况增加了6类(标*号)。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治理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打折扣、机械执行或选择性执行等现象。

1.对上级决策部署,包括文件、会议以及相关纪要所作决定

或安排,阳奉阴违、拒不执行、选择性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

2.作风飘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习惯于空喊口号、当“二传手”,层层转批转签,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存在形式主义倾向的;

3.思想不够解放,脱离实际,机械教条地理解执行上级政策,自行设置条条框框,导致工作停滞、无法推进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挑三拣四、讨价还价,对重大、疑难或棘手工作回避逃脱,关键时刻撂挑子的;

*5.工作有始无终、虎头蛇尾,重过程轻结果的;

(二)日常本职工作开展方面。重点治理精神懈怠不愿为、缺乏担当不敢为、能力不足不会为等现象。

6.缺乏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将守规矩与干事创业相对立,凡事怕失误、怕出错、怕被问责,只满足于守好摊子、不出岔子,导致主抓工作在全省、全市处于后进位置,错失重大发展机遇,或者造成重大工作损失的;

7.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消极思想,工作无积极性主动性,不思进取、庸懒散拖、安于现状的;

8.配合意识差、大局观念不够,习惯于与上下左右搞“责任明确”、划清工作界限,导致重要工作、重要事项或民生问题无人担责的;

9.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对职责内的工作不敢抓不敢管,以及因循守旧、对发展问题不闻不问的;

10.不能坚持学习、勤于实践、提升本领,习惯于老套路、老思维、老办法,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知所措、无所作为的;

11.不按程序进行决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工作无法开展或落实的;

*12.研究政策、研究工作氛围差,工作没起色甚至下滑的;

*13.统筹分工不合理,出现窝工、怠工,延误工作的;

*14.“求稳”思想重,抱残守缺、墨守陈规。总是问以前怎么做的、别人怎么做的,创新与担当精神不足。

(三)服务企业、基层及其他部门方面。重点治理效率低下慢作为、推诿扯皮、权力异化碎化片现象。

15.“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工作推磨、应付、拖拉,效率低下的;

16.人为加高门槛,对企业、基层、其他部门合理服务要求拖延不办的;

17.行政审批改革不彻底,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仍存在手续办理互为前置等问题,限时办结制度执行不到位,群众办事仍需“多跑腿”的;

18.对涉及多个单位负责事项,互相推诿、踢皮球、打太极的;

19.缺乏大局观念,只顾自己“一亩三分地”,对同级单位履行职责中依法依规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应付了事的;

20.对己正式执行的上级政策,以本系统内文件尚未出台等为借口,不能及时执行到位的;

21.招商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予兑现的;

22.利用手中权力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

*23.画地为牢、各自为政,对其他处室工作不热心、消极配合。

四、实施步骤

本次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1月中旬—2月中旬)

通过召开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述职述廉洁、组织“三会一课”、开展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函、赴基层走访调研、开展问题排查大讨论,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局及主要负责人个人整改方案,于2月底前抄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整改纠正阶段(3月上旬—4月中旬)

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履职处室负责人整改清单于4月5日前抄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专项治理阶段(4月中旬—6月中旬)

对顽固性、倾向性等问题,采取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曝光反面典型,选树正面典型,树立鲜明导向。6月10前,完成局集中治理工作总结,并抄报市政府督查室。6月20日前,完成迎接集中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四)长效推进阶段(6月下旬及以后)

着眼深层次解决问题,围绕局本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三个层面分别展开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公权力使用、公职人员行为更加合法、规范、高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专项治理行动由市政府督查室、市软建办牵头负责,局贯彻落实工作由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务求工作实效。认真学习方案通知,深刻把握本次行动的原则、目标、重点、手段和要求,严格对照计划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抽查、报备、通报等措施进行督促检查,严防出现“三不”(即思想认识不重视、工作推进不理想、问题整改不到位)现象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推进长效建设。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正确运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积极开展勤政廉政文化建设,提升主动担当、敢为善为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