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展企业:
为全面提升广交会淮安交易分团整体布展水平,确保第135届广交会布展施工工作安全、有序、高效,按照大会及省团工作要求,现将布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展品进馆及摆放
第一期:4月12日8:30-24:00、13日8:30-12:00
第二期:4月22日8:30-22:00
第三期:4月30日8:30-22:00
(二)展品提前进场
鉴于大型机械设备展品需先进设备后搭特装、以及设备安装调试时间较长等原因,第一期可申请展品提前至4月11日8:30进馆,第二、三期因撤换展安排,展品提前进场时间需结合现场作业进度、展品数量等情况提前申报。
请有提前进场作业需求的企业,填报展品提前进馆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ha83900381@163.com,报省团后统一向大会提交申请。申请时间为第一期4月8日18:00前、第二期4月18日18:00前、第三期4月26日18:00前。
二、特装布展及绿色环保规定
(一)广交会展位特装和标准展位改装,参展企业须选择广交会特装施工资质企业具体实施,未获广交会特装施工资质的,一律不得在广交会进行特装布展施工。第135届广交会特装施工企业资质认证名单可在广交会官网查看,路径为“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服务—特装天地”。
(二)按照《关于印发〈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的通知》(商办贸函〔2014〕69号)要求,自第120届广交会起,绿色展位普及率必须达到100%。对绿色特装不合格的参展企业,采取调整下届对应参展展区展位位置、限制实施展位特装等措施。
三、特装及标摊简装展位图纸审核
(一)图纸预审。为确保我团企业特装展位结构安全并完成绿色布展工作目标,请特装企业将特装方案报送至省团初审(第一期特装企业3月28日前,第二、三期特装企业4月5日前),初审不合格或需整改的,企业应及时整改并于次日报省团复审,特装方案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
(二)大会报审。经省团审核合格,特装企业应委托特装施工企业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审图组报送特装方案(第一期特装企业3月30日前,第二、三期特装企业4月10日前),逾期不报方案者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大会规定的报图截止时间为第一期4月11日18:00、第二期4月19日18:00、第三期4月27日18:00,对逾期仍未报图的特装空地,大会将强制恢复标摊,且从下届起连续三届不能在该展区进行特装。
四、标摊展位布展规定
(一)标摊配置确认。标摊展位的参展企业须在参展易捷通中申报标摊配置样式,逾期未申报的按默认配置处理。企业提出取消配置申请的必须由符合大会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标摊内的布展,以确保安全。
(二)租用物品和拆改标摊配置。参展企业申请租用物品和拆改标摊配置的,应在参展易捷通中提出申请,经大会审核通过后及时汇款确认。超时报送的将加收逾期费用,现场申报的按现场价格收费。
特别说明:第(一)、(二)项根据时间可分为提前申报、逾期申报和现场申报,并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提前申报截止时间为第一期3月30日、第二、三期4月10日。逾期申报时间为第一期4月1日-6日、第二期4月11日-16日、第三期4月11日-22日进行网上申报改装。
(三)标摊简装。参展企业选择标摊简装(自带材料在现场搭建进行简单装修,展柜3个或以上,尺寸不超过长1米×宽0.5米×高0.6米)的,需委托特装资质施工企业进行网上报图,缴纳施工管理费,取得大会施工许可证后进场施工。
(四)约束机制。根据《关于加强广交会参展企业布展管理的函》(贸中函字〔2017〕82号)要求,广交会建立费用追缴和经济处罚约束机制:除对违规企业进行通报外,对乱丢弃展品或搭建材料废物的,追缴500元/标准展位的垃圾清运费,还按2000元/标准展位进行处罚;对违规自行简装的,追讨25元/平方的施工管理费,还按500元/标准展位进行处罚。违规企业如不按时交齐相关费用和罚金,将影响下届广交会有关手续的办理。
(五)撤换展回旋运作区域。为确保撤换展工作的顺利进行,第134届广交会第一、二期在展馆A、B、D区设置撤换展回旋运作区域,该区域只安排标摊,不安排特装展位,具体如下:
A 区:1.1-5.1、1.2-5.2 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第一期 3.2-4.2家用电器展区,第二期2.1进口展、3.1-5.1日用陶瓷展区除外)。
B 区:9.1-11.1、9.2-11.2、9.3-11.3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 排展位;12.2-13.2展厅最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第一期 9.2 进口展、第二期 11.2 进口展除外)。
D 区:17.1-20.1、17.2-20.2 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第一期18.1-19.1加工机械设备展区、20.1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除外)。
撤换展回旋运作区域展位搭建要求如下:1、以上区域标摊不允许简装,大会将对违规简装展位发送整改通知单,对不立即整改的实行暂停施工、通报所属交易团、收取500元/标准展位的罚金、追缴25元/平方米的施工管理费等处理措施。2、对以上可搭建特装展位的特定区域,特装展位不得搭建二层展位、不得使用工字钢结构,倡导使用快捷、轻便的绿色材料进行搭建。
五、安全要求
为进一步增强参展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各参展企业要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与特装施工企业签订展位搭建合同时必须增加相应条款内容,并监督特装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施工工具、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购买展会责任险等方面,做到专款专用。大会强制参展企业或资质特装施工企业购买场地责任险、雇员责任险、第三者人员责任险。
六、联系人
特装报图:聂 鹏,电话:025-84661201、13851737198
标摊布展:李昀睿、洪润泽,电话:025-84661233
布展咨询:陈海林,电话:025-84661224、13218006320
特此通知。
附件:
江苏省淮安市交易分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