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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8  来源:外贸处 作者:杜兆永  字号:[ ]

各县(区)商务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经发局,各外贸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我市外贸稳定发展,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工作的要求,我市将继续推动上年度出口额在30万美元到300万美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参加江苏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准入资格

1、企业应为在淮安市(含区县)注册,符合保险公司监管合规管理要求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2、企业在2022年度我市符合统保条件的企业名单内(详见附件2);

3、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授权,查询的2021年报关数据符合30万(含)— 300万(含)美元之间。

二、承保条件

1、保险期限:不超过一年;

2、单一买方/开证行赔付金额上限:15 万美元;

3、保单最高赔偿限额:15 万美元;

4、赔偿比例:80%。

三、承保范围

保单有效期内,以投保企业名义签订出口贸易合同、报关出口的全部业务,信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向部分国家或地区出口的业务除外,详见保单明细表)的出口业务。

四、承保风险

买方/银行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银行拖欠、买方拒收或银行拒绝承兑、买方/银行所在国发生政治风险(详见保单条款)。

五、投保费用

符合2022年度统保条件的小微企业无须承担费用,相关保费由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统一支付。

六、  办理方式

为进一步优化投保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符合申请标准的出口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投保申请手续(详见附件1)。

七、相关要求

请各县(区)商务局(经发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积极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于5月20日之前完成参保工作,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保尽保”。

八、联系方式  

淮安市商务局

联系人:杜兆永   电话:83900370。

中国信保苏北办事处

联系人:刘  平   电话:18151695146。 

附件: 1. “单一窗口”操作手册--法人卡

2.  2022年度我市符合统保条件的小微企业名单              

   淮安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单一窗口操作手册.doc

附件2:20222年度符合统保条件小微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