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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90053/2022-00126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商务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28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28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淮安市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淮安市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于5月19日正式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等级标志实行统一管理,有效期为2年。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商贸流通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及《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省商务厅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市商务局组织起草了《淮安市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充分吸纳市信用办意见的基础了印发实施。
三、适用对象
在我市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且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企业法人
四、信用等级与划分
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是指根据相对固定的指标体系,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基本情况、诚信状况、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信用评价后,用既定的符号来标识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级别的结果。
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分AAA、AA、A、B、C五个等次。
五、评价指标
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包括基本情况、诚信水平、监管信息、获奖及社会责任。
二级指标包括基础信息、管理能力、诚信建设、质量保障、服务能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企业信用记录、获奖情况、社会责任。
三级指标包括成立时间、实缴资本、管理制度完备程度、管理人员稳定性、预付卡管理情况、诚信承诺、诚信宣传、商品质量、商品流通追溯、商户管理制度、客户管理制度、客户满意度、售后服务渠道、投诉处理能力、行政处罚记录、司法记录、安全生产记录、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企业获得荣誉情况、公益活动参与情况。
淮安市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一、基本情况 (20分) | 基础信息 (4分) | 成立时间 | 2 | 成立年限(X):X≧5年,得2分; X﹤5年,按(X/5)*2计算得分。 |
实缴资本 | 2 | 实缴资本(X):X≧10万元,得2分; X﹤10万元,按(X/10)*2计算得分。 | ||
管理能力 (16分) | 管理制度完备程度 | 6 | 每制定一项制度,得2分,累计不超过6分;未制定制度,得0分。 | |
管理人员稳定性 | 4 | 社保缴纳年限大于等于3年的管理人员 占管理人员总人数比例(X): X≥30%,得4分; X<30%,按X*100/30*4计算得分。 | ||
预付卡管理情况 | 6 | 遵守购卡实名登记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限额发行制度。(每项各2分) | ||
二、诚信水平 (40分)
| 诚信建设 (10分) | 诚信承诺 | 5 | 参加信用诚信承诺、质量承诺、服务承诺、信用自律等活动的情况,每参加一项活动,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 |
诚信宣传 | 5 | 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得2分; 举办诚信兴商等系列宣传活动,得3分 | ||
质量保障 (14分) | 商品质量 | 4 | 严格质量准入,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资证齐全,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持商品质量,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得4分。 | |
商品流通追溯 | 4 | 建立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体系,得4分; | ||
商户管理制度 | 6 | 对入驻商户进行资格审查,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管理规范、诚信度高、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入驻,得4分;定期对入驻商户进行抽查、监督,保障产品质量,得2分。 | ||
服务能力 (16分) | 客户管理制度 | 6 | 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制度,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得3分;有应急处理机制,企业主要领导作为责任人,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得3分。 | |
客户满意度 | 2 | 客户满意度(X): X≧90%,得2分; X﹤90%,按X*100/90*2计算得分 | ||
售后服务渠道 | 4 | 有售后服务电话、在线售后服务等渠道,每类渠道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 ||
投诉处理能力 | 4 | 建立投诉处理台账,得2分; 投诉处理率(X): X≧90%,得2分; X﹤90%,按X*100/90*2计算得分 | ||
三、监管信息 (30分) | 公共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20分,该项合计扣完20分为止) | 行政处罚记录 | 20 | 根据近三年发生未修复失信记录严重 程度扣分: 有一般失信记录的,每项扣1分; 有严重失信记录的,每项扣3分; 有特定严重失信的,信用等级直接评定 为C级。 |
司法记录 | 根据近三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 扣分: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等级直接 评定为C级。 | |||
安全生产记录 | 根据属地商务部门历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扣分 | |||
企业信用记录 (10分,该项合计扣完10分为止) | 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 | 6 | 信贷记录为正常类、关注类的:不扣分; 信贷记录为不良类的:每笔扣2分, 扣完为止。 | |
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 | 4 |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存在被执行人记录,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属于限制高消费人员,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C级。 | ||
四、 获奖及社会责任 (10分)
| 获奖情况 (6分) | 企业获得荣誉情况 | 6 |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5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县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 近三年无任何奖项得0分,累计不超过6分。 |
社会责任 (4分) | 公益活动参与情况 | 4 | 企业近三年举办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扶贫、助农、慈善捐助等),每场得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企业近三年为残疾人或退伍军人等提供就业岗位的,得1分。 |
淮安市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申请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并做出以下承诺:
一、保证符合《淮安市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服从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标准组织开展的评价工作安排,遵守相关约定,认可商务部门的评级结果。
二、本单位近三年内无以下任一情形:
1、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事故;
2、收到县级以上(含县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3、纳入相关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或解除黑名单后未满一年;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收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警告或约谈等不良记录;
5、有严重损害顾客权益的行为或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6、有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或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三、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四、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情形,我单位自愿接受取消信用等级评价资格,因此造成任何责任与损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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