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站内导航: 首页 > 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索 引 号 014290053/2024-00063 发布机构 淮安市商务局
文  号 淮商建〔2024〕69号 公开日期 2024-07-01
文  号 淮商建〔2024〕69号 公开日期 2024-07-01 失效日期
名  称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叶娟代表: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224号建议件《关于对商家“卷款跑路”行为严肃查处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及时会同市发改、市场监管和公安等协办部门研究,对您的建议形成如下答复。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建立了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提请市政府同意并印发了《淮安市单用途预付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商务局主要领导为副召集人、市商务、新闻出版、发改等16部门及10个县区(开发区、园区)分管领导组成的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系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处室及县区(开发区、园区)商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各相关县区(开发区、园区)成立了相应组织。

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预付卡专项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年10月前后及及重大节假日,对预付卡发行重点商户进行检查,重点看“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对个别企业存在的台账登记不规范、不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制度等及时要求整改。

三是加强《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知识宣传。每年结合预付卡工作检查及局商务执法工作宣传,开展《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宣传。分别为经营商家和广大消费者编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告知函》和《预付卡消费提醒函》,更好规范预付卡发行和消费行为。

四是做好预付卡发行企业金融风险监管工作。根据市金融办及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预付卡发行企业进行宣传,要求预付卡发行单位,切实做好预付卡销售风险宣传,杜绝利用预付卡融资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五是及时协调处理预付卡消费纠纷。对通过电话投诉及12345平台等交付的投诉件,及时了解情况,根据消费纠纷类别,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职责分工,分别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协调处理。

二、关于提案中三条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应用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广,从三类法人企业到一般经营者,在给方便支付、促进消费的同时,引发的消费纠纷和问题也日益增多,并确如您在提案中所言,甚至有少数不法商家,涉嫌利用预付卡进行跑路诈骗活动,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您所提建议,确是针对问题有的放矢,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方面。为消费者编印了《预付卡消费提醒函》,提醒消费者购卡时做到“五看”:一看有无备案,二看有无公示,三看有无约定,四看是否限额,五看可否15日无理由退款。并对消费纠纷维权和商家跑路维权提出办法。提醒消费者对商家信用、实力等情况事先多做了解,慎重选择充值消费等预付费消费方式,避免被绑架消费以及商家“跑路”造成损失。对提醒函,商务部门除了在商务执法等业务工作中进行宣传外,还要求属地政府通过街道社区在小区告示栏张贴,通过小区业主群进行宣传,争取做到人人皆知,理性消费。

二是关于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和《淮安市单用途预付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职能分工,将预付卡管理工作纳入常规工作中,一方面结合常规的巡查、督导等工作,将预付卡管理当做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另一方面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行业内预付卡商家专项检查,对重点商家、企业,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查深查透,确保不发生预付卡监管问题。对于有一般性问题的经营者,列入重点管理对象,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除了要求商家及时退赔挽损外,还要将失信经营者纳入征信系统,影响其开展商业活动。

三是关于加大查处力度方面。市公安部门表示严厉打击涉预付费商户“捐款跑路”犯罪,将对各部门移送的商户假借预付费、充值促销之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立案侦办,重点查处一批消费者预付费后“捐款跑路”实施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的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部门表示将加大力度依法组织、指导、查处涉及预付卡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四类违法行为。

此复。

 

 

                         淮安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5日

 

  

联 系 人:蒋洪扬

联系电话:83900356

抄    送:市人大人代联委,市政府办公室

淮商建〔2024〕6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