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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商务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3-08-07  来源:淮安市商务局 作者:  字号:[ ]

 市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保密、应急、信访、双拥、安全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市外经贸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固定资产和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海外经贸网络建设与管理。承担本部门对外合作交流管理。承担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淮的有关工作。

  (二)综合处。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国内外贸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商务领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商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牵头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组织起草商务领域有关政策意见和实施细则。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务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牵头负责局新闻宣传、政务信息、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协调年鉴、史志的编撰工作。承担机关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承担国家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商务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商务执法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与运行。负责与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的对接、处理。负责督促抓好省商务厅及市政府有关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的贯彻落实等。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

  (四)财务处。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务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处。拟订全市内贸流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工作,促进社区商业和乡镇商贸中心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支持中华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推动地方老字号建设。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牵头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内资直销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重点市场及商贸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服务外包处)。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相关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承担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负责展会规划、促进与管理。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七)口岸管理处。组织拟订全市口岸管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归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需要地方解决的问题。负责全市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口岸通关便利化。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口岸合作与交流。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督促检查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承担电子口岸相关建设推进工作。

  (八)开发区处。按规定承担协调、指导、服务全市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市级经济园区工作。承担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有关工作,拟订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开发区建设发展。按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规划面积或区位等的初审、转报工作。研究开发区发展动态,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开发区建设情况。负责全市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工作。研究涉及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研究我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建设以及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有关工作。

  (九)对外贸易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进出口公平贸易处)。拟订全市货物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外贸促进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负责货物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协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实施贸易救济调查,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市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指导贸易争端的诉讼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市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协调组织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推进落实我市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相关工作及我市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应对工作,配合开展关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审议、通报、咨询工作。负责全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应对经贸摩擦工作。联系市进出口商会等相关商协会。

  (十)外国投资管理处(台港澳处)。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落实促进区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开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认定的初审、转报。开展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初审、转报。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业务统计分析、目标督查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指导规范全市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组织全市重大涉外经贸促进活动。负责全市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联系服务工作,开展外商投资纠纷投诉办理和调解工作。参与和各国经济促进机构的联系工作。承担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经贸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的协调工作。承担淮安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合作机制的经贸工作牵头和协调工作。联系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十一)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以及拟订实施我市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下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援助、接受国际援助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我市企业实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承担市对外劳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指导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十二) 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推动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促进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配合拟订我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拟订我市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地方性标准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指导商务系统信息化工作。配合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承担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石油成品油流通、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及全市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拟订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具体承担与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沟通汇报、信息交流等工作。指导、督促、协调业务处室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处。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淮安市商务局联系方式:

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8号 

电话:0517-83900366

负责人姓名:郑文昌

传真:0517-83943263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冬季)。